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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

【 发布日期:2026-05-09 】


各相关部门、各教学单位

为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,充分发挥学生、同行专家、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督导在教学活动中的积极作用,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,更好地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,现开展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。本学期学校启用教学质量保障信息化平台开展学生评教工作,平台的其他评教模块正在陆续建设。

一、学生评价(学习体验调查)

)学习体验调查对象及调查课程

1.调查对象:所有修读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本科学生。

2.调查课程: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调查(所有集中实践类课程、授课形式为仅一次讲座的除外)

)学生学习体验调查安排

1.在开展调查前,请各学院要求任课教师对教务系统中的课程清单信息进行认真核对,并于511日提交以下材料

1教务系统中课程对应的任课教师实际未授课授课形式为仅一次讲座,可提交该门课程不参加评教的申请。学院汇总本学期不参加评教调查的课程清单,填写“不参评课程导入模板”(附件1)并附证明材料。

2)如教务系统中缺少某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选课学生,请填写“班级导入模板”、“学生清单导入模板”(附件23)。

3)目前还未开始授课的课程,请填写暂不开启评教问卷的课程清单(附件4)、标注开启评教时间,待开课两周再开启评价。

注意:导入模板中需要填写的学院编码、专业编码、班级编码见“部门编码”表(附件5

2.在结课后,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缺勤等情况,可以填写课程内《取消学生考试、评教资格申请表》(附件6)并附证明材料请于2026629日(第18周周一)前提交此类材料。

以上材料需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以及与此一致的电子版

3.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审查后确定调查范围,发布调查问卷。每个学院采用的调查问卷与本学年第一学期相同。

1学校统一指标的调查问卷为《天津商业大学基于产教融合的本科课程学生学习体验调查问卷》(附件7

2外国语学院、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采用的调查问卷为《天津商业大学本科课程学生学习体验调查问卷(文法类)》(附件8

3)公共管理学院、体育教学部按照审核通过的学院指标进行评价。

4.评教系统开通后,由学院通知并督促学生登录系统填写问卷,参与率达到90%以上,调查结果方有效。具体调查方法及要求待系统开启前另行通知。

二、教师评价(同行专家、教学管理人员、教学督导)

根据《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教学听课管理规定》(津商大校发〔202518号)等文件要求,学校目前已经形成校领导、职能部门负责人、校院两级教学督导、学院负责人、同行“六维联动”听课制度。校领导的听课任务另行通知,其他人员的听课要求如下:

1.相关职能处室

教务处、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处级领导干部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学时。教务处、教学质量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学时。党委宣传部、人事处、学生处、团委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国际交流处、后勤处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的处级领导干部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学时。

2.教学督导(校级)

校级教学督导每学年对全校教师进行全覆盖听课。

3.学院领导

学院院长(教学部主任)、主管教学副院长(教学部副主任)每学年听课不少于8学时,学院(教学部)其他处级领导干部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学时。 

4.同行

系正副主任、教研室主任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学时。助教、讲师职称的教师,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学时。副教授、教授职称的教师,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学时。

请以上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听课要求完成本学期的听课任务,并于2026629日(第18周周一)前提交听课记录表(附件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