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教学部):
为规范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体现考试的公正、公平,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考试巡视组
学校成立考场办公室,办公室由下列人员组成:主管教学工作、学生工作的校领导,教务处、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、学生处的领导和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、副书记。学校教学督导、各学院(教学部)辅导员、教学秘书等参加巡视。
各学院(教学部)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期末考试巡视组,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巡视工作。
二、巡视人员主要职责
1. 忠于职守,坚持原则,对所巡视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、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以及考场布置等环节进行检查。学生提前交卷后禁止在楼道逗留和喧哗,以免影响其他考生。
2. 重点检查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考试纪律情况、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。发现监考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监考不严、工作不负责,应立即批评指正。
3. 巡视人员务必进入考场进行检查,发现考生作弊等考试违规情况应立即制止,并通知监考人员如实记录。
三、监考职责
请各学院(教学部)要求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按照《天津商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(2025年修订)》第五章“监考人员职责”(见附件4)的相关规定履行好相应的职责,特别注意以下几点要求。
1.开考前
(1)监考教师至少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考试过程中请勿使用手机,使用手机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。
(2)认真检查学生证件,对有替考嫌疑者应立即通知考场办公室。
(3)按单人隔座混排学生座位,务必做好考前清场工作,认真检查学生是否将电子设备(包括智能手表)、复习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带入座位。
(4)务必向学生宣读《天津商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(2025年修订)》第七章考试纪律的有关事项。
2.考试中
(5)对拒绝接受监考人员指令或有违纪、作弊苗头的考生,应当场给予警告并纠正,警告无效者,取消考试资格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,要当场认定并终止其答卷,没收试卷和物证,交考场办公室处理。
对于监考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,各学院(教学部)要严格执行《天津商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,对监考违规行为及时认定,提出处理意见,按规定及时上报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。
四、学生考试违规处理
请各学院要求学生严格遵守《天津商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(2025年修订)》第七章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。
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学生违规行为,请监考教师按照《学生考试违规处理程序》(见附件5)处理考试违规情况,并填写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(见附件6)、《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登记审批表》(见附件7)。
各学院要严格执行《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津商大校发〔2025〕33号),对学生的考试违规行为及时认定,提出处理意见,按规定及时上报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考场屏蔽仪有关事宜:
①期末考试在全部考场启用考场信号屏蔽仪。请各学院提示监考教师于考前领取考场信号屏蔽仪并于考后送回,大教室务必保证每场放置2个屏蔽仪。
②领取地点:1号、4号教学楼的考场在4号教学楼一楼教师休息室领取,其余教学楼的考场均在3号教学楼考场办公室3-115领取屏蔽仪(冷链大楼、现代信息交流中心机房的考场已另行放置屏蔽仪,监考教师考前无需领取)。
③《大学英语》考试应在听力考试结束后开启考场屏蔽仪。
2. 监考教师及巡考人员务必佩戴监考证、巡考证。
3. 各学院(教学部)请将每位监考教师的所有监考安排通知到位,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4. 各学院(教学部)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要确保对本单位考试巡视全覆盖。
附件:
1. 期末考试考场办公室成员名单
2. 期末考试考务人员巡视安排
3.《天津商业大学考试巡查表》
4.《天津商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——监考人员职责
5.《学生考试违规处理程序》
6.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
7.《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考试违规登记审批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