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教学部):
根据《天津商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》(津商大校发﹝2017﹞95号)和《天津商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津商大校发〔2026〕22号)等文件的相关要求,现启动2026年7月本科结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。
一、审查范围
2024届、2025届、2026届本科结业生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,按相关规定对审查范围内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,报送的材料须内容真实准确,审签程序完备。
2.为保证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有序开展,请各学院(教学部)督促本学院任课教师,务必于7月10日(周五)前将审查范围内三届学生(2024、2025、2026届)期末重修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。
3.各学院须对照《2024届结业生名单》(附件1-1)、《2025届结业生名单》(附件1-2)和《2026届结业生名单》(附件1-3),对本学院结业生名单所有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全覆盖审查,不能遗漏。
4.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,须对本次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上会讨论审核,并提出建议授予学位学生的决议(附件2)
5.通过学院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填至《XX学院往届本科生申请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统计表-2026年7月》(附件3,三届学生分开填写,需申请学生签字),其余结业生填至《XX学院结业生统计表-2026年7月》(附件4,按照“2024届、2025届、2026届”的顺序填表,“未通过课程情况”请更新)。
三、提交材料
请各学院务必于2026年7月13日(周一)12:00前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26年7月关于建议授予2024、2025、2026届本科生学士学位的决议》(附件2)纸质版、电子版(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)。
2.《XX学院往届本科生申请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统计表-2026年7月》(附件3)纸质版、电子版及纸质版成绩单(附件3及纸质版成绩单需教学秘书签字、盖章)。若某一届无合格学生,也要写“无”提交。
3.《XX学院结业生统计表-2026年7月》(附件4)纸质版、电子版及纸质版成绩单(附件4及纸质版成绩单需教学秘书签字、盖章,成绩单不合格课程用笔标示出)。
提示:以上提交材料的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。
附件:
1.往届结业生名单
1-1 2024届结业生名单
1-2 2025届结业生名单
1-3 2026届结业生名单
2.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26年7月关于建议授予2024、2025、2026届本科生学士学位的决议
3.XX学院往届本科生申请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统计表-2026年7月
4. XX学院结业生统计表-2026年7月
联系人:陈濛 联系电话:151022098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