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教学部):
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,现将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学校检查
教学检查期间,学校领导带队,教学质量保障中心、教务处、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委员,将对各学院(教学部)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教师教学准备情况;
2.教师按时上课、下课情况;
3.教师调课、停课、误课、代课情况;
4.学生迟到、早退情况;
5.课堂教学秩序情况;
6.其它情况。
三、检查时间
1. 2024年9月2日—9月6日
2. 2024年9月9日—9月13日(主要针对2024级新生)
四、学院(教学部)自查
1.各学院(教学部)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,以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、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、系主任等为成员的教学秩序检查组,负责本单位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工作。
2.教学秩序检查组成员填写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(每人不少于3份),在检查期间内至少听课1次(须填写听课记录)。
3.各学院(教学部)分别于9月6日和9月13日上报开学第一周和第二周教学秩序检查材料(包括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、听课记录表复印件、听课记录汇总表和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总结表,其中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总结表和听课记录汇总表须提交电子版)。
4.检查要求
(1)各学院(教学部)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工作,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,各项环节责任到人。
(2)各学院(教学部)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,并按要求上报学校。对于擅自停课、调课、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,要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
(3)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总结表相关内容要全面、详实,教师到岗情况、学生出勤情况等均需用统计数据进行说明,要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。
各学院(教学部)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、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。
附件1:天津商业大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
附件2:天津商业大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总结表
附件3:天津商业大学听课记录汇总表
附件4:天津商业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